澄天伟业(300689)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澄天伟业澄天伟业(SZ:300689)2025-12-03 19:32

资金支取 - 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需通知保荐或独董[6] - 支出100万内由财务总监核查、总经理批准;超100万需报董事长批准[12] 募投项目 - 年度实际使用与预计差异超30%,应调整计划并披露[13] - 超完成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50%,应对项目重新论证[13] 资金置换与补充 - 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距到账时间不超6个月[14] - 使用闲置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需2日内公告,单次不超12个月[14][15] 超募资金使用 - 单次使用超募资金达5000万且超总额10%以上,需股东会审议[18] - 每12个月内,永久补流和还贷累计不超超募资金总额30%[18] 节余资金处理 - 节余低于500万或项目净额5%,可豁免特定程序[28] - 节余达项目净额10%且高于1000万,需股东会审议[28] 检查与公告 - 内审至少季度检查一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30] - 保荐或独董至少半年现场检查一次存放和使用情况[31] - 董事会会议后2日内公告相关情况[22] 项目变更 - 拟变更募投项目用途,提交董事会审议后2日内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26] - 改变实施地点,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告[28] - 调整计划进度,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