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达集团(600734) -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实达集团实达集团(SH:600734)2025-12-03 19:33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4] 股东会召集与通知 - 董事会收到提议后10日内书面反馈,同意后5日内发通知[7][9]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的普通股股东可请求召开,符合条件可自行召集主持[7][9]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14] - 召集人召开股东会5日前披露有助于股东决策的资料[14] 提案相关 -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持有1%以上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有权提案[13] - 持有1%以上股份的普通股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3] 会议主持与报告 - 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不能履职时按顺序由副董事长或推举的董事主持[20] - 年度股东会上,董事会报告过去一年工作,独立董事做述职报告[29] 投票相关 - 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时间有规定范围[18] - 公司相关主体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21] - 特定情形应采用累积投票制[21] - 违规买入股份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1] -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一种表决方式,重复表决以第一次为准[23] 决议与实施 - 股东会决议公告和会议记录应列明相关股份比例[40][42]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26] - 公司特定目的回购普通股,决议需经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26] 其他规定 - 股东关联关系应回避表决[32] - 会议记录保存10年[26] - 股东可请求撤销违法违规决议[28] - 公司不召开股东会或召集等不符要求有相应处理[30][31] - 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制订和修改,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3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