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达集团(600734) -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实达集团实达集团(SH:600734)2025-12-03 19:33

关联方界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组织及一致行动人,5%以上股份自然人是关联方[6] 关联交易披露与审议 - 与关联自然人30万元以上非担保关联交易需及时披露[14] - 与关联法人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非担保关联交易需及时披露[15] - 3000万元以上且占比5%以上关联交易,除披露外还需提交审计或评估报告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4][15] - 重大关联交易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经董事会审议,审计委员会审核[20]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决议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20] 关联担保与资助 - 为关联方提供担保需经非关联董事审议并提交股东会,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对方需反担保[16] - 不得为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特定情形除外且需经审议并提交股东会[15][16] 其他关联交易规定 - 关联交易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投资额度[18] - 关联交易定价应公允,可采用成本加成法等定价方法[24][25] - 向关联人购买或出售资产需披露相关报告,溢价超100%且无盈利担保等需关注[28] - 首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应订书面协议并按金额提交审议[30] - 可预计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并提交审议披露[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