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杰电气(300820)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2月)
英杰电气英杰电气(SZ:300820)2025-12-03 19:33

重大信息界定 - 重大销售合同订立金额大于3000万,采购合同超1000万需报告[11]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需报告[12] - 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等一次超该资产30%需报告[12] - 发生50万以上赔偿责任、100万以上损失需报告[15] - 涉及金额100万以上诉讼等事项需报告[15] 人员相关报告 - 董事、高管无法履职达3个月以上需报告[15] - 5%以上股份股东出现特定情形需报告[16][20] 其他报告情况 - 获100万以上额外收益需报告[19] - 已报告事件超约定期限未完成需报告[26] 报告时间及保管 - 知悉重大信息24小时内送达书面报告[17][23][25] - 董事会办公室保管资料不少于10年[28] 制度相关 - 为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补充[35] - 与其他规定不一致以法律为准[35]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36] 保密与问责 - 信息未公开前负有保密义务[30] - 未履行报告和保密义务可处理问责[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