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望时代(600052) -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制度修订 - 公司于2025年12月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1] 管理原则 - 投资者关系管理应遵循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诚实守信原则[3] 沟通渠道 - 公司通过官网、新媒体等多渠道与投资者沟通[5] 责任人员 - 董事长为投资者关系管理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主管负责人[7] 信息披露 - 公司应及时、公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信息真实准确完整[7] 会议安排 - 股东会提供网络投票方式,会前与投资者充分沟通[7] - 公司按规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年度报告披露后应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7][8] 组织协调 -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由董事会秘书组织协调[10] 人员要求 - 从事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人员需具备良好品行、专业知识等素质[11] 人员培训 - 公司将定期对相关人员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系统性培训[12] 档案管理 - 公司将建立健全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或创建数据库,活动记录记入档案[12] 制度执行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修订与解释,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14] - 制度未尽事宜或抵触时按有关规定执行并及时修订[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