祥鑫科技(002965) - 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祥鑫科技祥鑫科技(SZ:002965)2025-12-03 20:17

董事任职资格 - 因贪污等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且缓刑考验期满未逾2年不能担任董事[3] - 担任破产清算公司等职务且负有个人责任,自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不能担任董事[3][4] - 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等公司法定代表人且负有个人责任,自被吊销之日起未逾3年不能担任董事[4] - 董事候选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不能被聘请[4] - 董事候选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能被聘请[4] 董事选举与任期 - 非职工代表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职工代表董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或更换[5] - 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5] - 董事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名非职工代表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6] 董事履职规定 - 董事任职期间出现特定情形应立即停止履职,由董事会提请股东会解除职务[5] - 董事任职期间出现部分情形,公司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解除其职务[5]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6] - 董事辞职公司应在2个交易日内披露情况[6] - 董事辞职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辞职报告在下任董事填补空缺后方生效,公司应在60日内完成补选[7] - 董事连续二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建议撤换[8] - 董事辞职生效等对公司和股东忠实义务在任期结束后5年内仍有效[8] 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包括三名独立董事,一名职工代表董事[11] - 独立董事应在董事会中占有1/3以上席位[11] - 专门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11] 董事会权限与决策 - 董事会有权决定公司经营计划等方案,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奖惩[12][13]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由董事会批准,占50%以上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3] - 交易标的相关营业收入、净利润、成交金额、产生利润、资产净额占比及金额达到一定标准,分别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13][14][15][16] - 公司与关联法人、自然人成交金额达到不同标准,分别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16][17] - 应由董事会批准的对外担保,需出席董事会会议2/3以上董事同意并经全体独立董事2/3以上同意[20] - 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全体董事过半数及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特定情形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1][22] 董事会会议相关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主持[22] - 召集董事会会议应提前10日书面通知,临时会议提前3日,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可通讯通知[22] - 董事长不能履职由副董事长履职,副董事长不能履职由过半数董事推举一名董事履职[22] - 董事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可非现场召开,按特定方式计算出席人数和表决[23] - 董事会决议表决一人一票,关联董事不得表决,无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可举行,决议须经无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23] - 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3人,应将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3] - 董事会会议记录应包含会议召开信息等内容[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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