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兰仪表(301303) -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真兰仪表真兰仪表(SZ:301303)2025-12-03 20:31

公司治理变更 - 2025年12月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通过变更经营范围等议案,提交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2] - 经营范围变更后新增塑料制品制造等业务及建设工程施工项目[3][4] - 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4] - 董事会拟增加一名职工代表董事和一名独立董事,成员由9名增至11名[4] 公司章程修订 - 《公司章程》删除“监事会”和“监事”,部分职权由审计委员会承接[5] - 《公司章程》修订依据新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12月修订)》等规定[6][7] - 法定代表人相关规定新增以公司名义活动后果及执行职务致损责任承担内容[7] - 公司经营范围条款修订后体现变更后的经营项目[7] 股份与股东权益 - 公司股份总数和已发行股份数均为40880万股,每股面值1元[8]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特定人员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证券公司除外[8]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对违规董事等请求诉讼[9] 公司决策程序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任何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1] - 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后,10日内提出书面反馈意见[11]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10%[11] 股东会相关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12] - 召集人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会补充通知,公告提案内容并提交审议[12]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时间有明确规定[12]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13]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3] 董事与独立董事 - 董事会换届或增补时,现任董事会、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股东可提名董事候选人[15] - 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15] - 依法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公开请求股东委托其代为行使提名独立董事的权利[15] 审计委员会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独立董事至少2名[21]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2] - 审计委员会作出决议,需成员过半数通过[22] 公司管理层与报告 - 公司设总经理1名、执行总裁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由提名委员会提名,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23] - 公司按规定时间报送年度、中期和季度报告[23] 利润分配 - 公司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或董事会制定具体方案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派发[24] - 公司具体利润分配预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表决,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24] 其他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30]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的,需董事会决议,无需股东会决议[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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