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兰仪表(301303)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真兰仪表真兰仪表(SZ:301303)2025-12-03 20:32

制度制定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加强与投资者沟通[2] 管理原则 - 投资者关系管理原则含合规、平等、主动、诚实守信[3] 沟通内容与方式 - 与投资者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经营管理信息等[5] - 可通过官网、互动易平台等多种方式沟通[6] 信息披露与沟通渠道 - 定期报告公布网址和咨询电话,变更及时公告[9] - 加强投资者网络沟通渠道建设和运维[10] 义务与会议 - 按规定及时、公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9] - 积极召开投资者说明会,董事长或总经理一般应出席[9] 股东沟通 - 股东会审议现金分红方案前,与中小股东充分沟通[10] 投诉处理 - 承担投资者投诉处理首要责任,完善处理机制[12] 工作负责人与部门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由董事会秘书担任负责人[13] - 设立或指定专职部门开展工作[14] 工作规范 - 开展工作遵守规定,不得透露未公开信息[14] - 涉及敏感事项告知关注公告并解释规则[15] 人员要求与培训 - 从事人员需具备良好品行、专业知识等素质技能[15] - 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系统培训[16] 档案与信息审查 - 建立完备档案制度,保存期限不少于三年[16] - 对非正式公告信息严格审查[16] 活动记录与制度生效 - 活动结束及时编制记录表并刊载[17]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审议通过生效[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