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科股份(002633)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投资者关系管理安排 - 指定董事会秘书担任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4] - 证券部履行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职责[5] - 从事人员需具备对公司全面了解等素质和技能[6] 工作内容与沟通方式 - 工作内容包括公司发展战略、经营财务等信息[7][8] - 与投资者沟通方式有定期报告、公司网站等多种形式[9] 会议与平台要求 - 年度报告披露后十个交易日内举行年度报告说明会,时长不少于二小时,提前二日发通知[10] - 通过互动易与投资者交流,证券部收集问题,董事会秘书审核[11] - 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应谨慎客观,以事实为依据[12] 工作原则与限制 - 工作应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遵守相关规定[3] - 进行活动应平等对待投资者,避免选择性信息披露[8] - 尽量避免在年报、半年报披露前三十日内接受投资者现场调研等[13] 档案与突发事件处理 - 投资者关系活动档案活动结束后二日内向深交所报送[13] - 突发事件包括媒体重大负面报道等事项[15] - 处理遵循合法合规等原则[15] 危机处理措施 - 出现媒体重大负面报道危机及时向董事会秘书汇报[15] - 出现重大不利诉讼或仲裁危机及时披露事件[16] - 受监管部门处罚及时向董事长汇报并公告[17] - 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深交所公开谴责,五日内网络召开公开致歉会[17] - 经营业绩大幅下滑或亏损,分析原因并及时公告[17] 制度实施与解释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