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信息报告范围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属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4] - 重大交易部分交易达相关标准需报告[8]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需报告[10]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超0.5%需报告[10] - 重大诉讼、仲裁涉金额占净资产绝对值超10%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10]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属重大变更需报告[12] - 主要资产被查封等超总资产30%属重大风险需报告[14] - 控股股东未来六个月内售股可能超公司股份总数5%需通知[17] - 控股股东买卖股份增减比例达公司股份总数1%需通知[17] - 控股股东转让股份后与二股东持股比例差额小于5%需通知[18] - 控股股东转让股份后持股低于50%或30%需通知[19] - 重大事件超交付期限3个月未完成需报告进展[21] 报告流程与时间要求 - 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知悉重大信息24小时内交书面文件给董事会秘书[22] - 董事会秘书分析判断上报信息,需披露则提请董事会履行程序[23] - 各部门等联络人收集资料经签字后报送证券部[23] 管理与责任 - 公司重大信息报告及披露由董事会统一领导管理[25]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为重大信息内部报告第一责任人[25] - 董事会秘书制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并组织协调传递[28] - 证券部协助董事会秘书与信息报告义务人联络[29] - 董事会是重大信息内部保密管理机构[30] - 未按程序上报信息追究第一责任人责任[32] 信息披露 - 控股股东等出现特定情形应通知公司并披露[31] - 公司在指定报刊或网站第一时间披露信息[31] - 发生信息泄露公司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开补救[31]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修改和解释,审议通过后实施[35]
申科股份(002633)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