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12] - 中期报告应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12] - 季度报告应在第3、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一季度报告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报[12] 报告审计要求 - 半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一般可不审计,特定情况需审计[12] - 季度报告财务资料一般无须审计,除非另有规定[12] 业绩预告与披露 - 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预告[16]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等异常需披露财务数据[16] 审计报告处理 - 定期报告中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报告,董事会需专项说明[16] 信息披露渠道 - 依法披露信息应在指定场所和媒体发布并置备供查阅[6] - 在其他媒体发布信息时间不得先于指定媒体[6] 信息报送备案 - 将信息披露公告文稿和备查文件报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7] 重大信息发布 - 非交易时段可发重大信息,需在下一交易时段前公告[7] 承诺业绩未达处理 - 股东等业绩承诺未达,董事会审议差异,年报披露并要求专项审核[6] 重大资产交易披露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30%需披露[19] - 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等超30%需披露[19] 股东情况披露 - 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情况变化需披露[20] - 任一股东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披露[20] 重大事件披露义务触发 - 董事会就重大事件形成决议需披露[22] - 有关各方签署意向书或协议需披露[23] - 董事或高管知悉重大事件报告时需披露[23] 关联信息管理 - 董事等应及时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系说明[27] 报告编制审议 - 定期报告草案由高管编制并提请董事会审议[30] 信息披露责任 - 董事长承担首要责任,董事会秘书为主要责任人[33]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 证券部负责信息披露日常管理[35] 财务信息管理 - 财务会计处确保财务信息真实准确防泄漏[36] 信息披露监督 - 审计部门监督信息披露工作并报告[36] 内幕信息知情人员 - 持有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和法人股东相关人员等为内幕信息知情人[38] 保密责任 - 董事长等为保密第一责任人并签责任书[39] 档案管理 - 董事会秘书负责对外信息披露文件档案管理[40] 监管文件处理 - 及时内部报告、通报监管部门文件,秘书第一时间报董事长[43] 投资者关系管理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活动负责人,活动建档案[45][47] 接待工作管理 - 接待投资者有流程及紧急处理措施[48] 违规处理 - 董事违规视情节处分直至撤换[47] - 内部人员未造成严重影响给予批评等处分[47] - 内部人员造成严重影响给予降职等处分[47] 责任追究报告 - 对违规人员责任追究和处分情况报证券监管部门[47] 追责权利 - 中介擅自披露信息造成损失公司保留追责权利[47] 制度执行与解释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等规定执行[49] - 制度与新法规抵触按最新规定执行[49]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50]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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