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顺科技(001400)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江顺科技江顺科技(SZ:001400)2025-12-03 21:02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不少于二名[4] - 委员由董事长、过半数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会议召开规则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提前三日通知,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召开,半数以上委员提议可开临时会议[13]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5] 委员管理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撤销其职务[17] 会议记录 - 由董事会秘书保存至少十年,含召开日期、地点、召集人姓名、议程、委员发言要点等内容[19][24] - 记录决议事项表决方式和赞成、反对、弃权票数[19] 其他规定 - 主任委员或董事会秘书决议生效次日向董事会通报情况[19] - 出席及列席人员对会议所议事项保密[19] - 未尽事宜按国家规定及《公司章程》执行,与后续规定抵触按新规定执行[21] - 规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2]

江顺科技(001400)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 Reportif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