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盐集团(60106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减持限制 - 董事和高管任期内及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减持不超所持总数25%,持股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让[8] - 离婚分割股份后减持,各方每年转让不超各自持股总数25%[9] - 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减持需提前15个交易日报告披露,减持时间不超3个月[10] - 减持计划完成与否需2个交易日内向交易所报告公告[10] - 上市交易1年内、实际离任6个月内、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12][14] - 公司涉嫌违法犯罪立案调查未满6个月,董事和高管不得减持[14] 交易限制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及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5日,董事和高管不得买卖[13] 其他规定 - 董事和高管转让股份遵守变动规定,违规买卖董事会处理并收回收益[15] - 董事和高管持有证券含配偶等及他人账户持有[16] - 规范“以上”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18]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经审议通过生效[1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