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盐集团(601065) - 内部审计制度
审计人员与机构设置 - 审计部应配备专职审计人员并设负责人一名[5] - 专职审计人员应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中级会计师及以上职称或岗位资格证书[17] 审计工作汇报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9] - 审计部每一年度结束后向审计委员会提交内部审计工作报告[9] - 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年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1] 审计检查安排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督导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实施情况和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一次检查[9] 报告披露 - 公司应在披露年度报告的同时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12] 审计职责 - 审计部对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及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进行内部控制检查和财务审计[8] - 审计部协助建立健全反舞弊机制并关注可能存在的舞弊行为[8] - 审计部督促相关责任部门对内部控制缺陷制定整改措施并监督落实[9] 审计流程 - 审计前5个工作日送达审计通知书,特殊业务可实施审计时送达[15] - 被审计单位有异议需在3天内交书面意见,逾期视为无异议[15] 整改反馈 - 被审计对象需向内部审计机构反馈整改举措、责任人、拟完成整改时间等[20] 审计结果应用 - 内部审计结果和整改情况作为公司内部评价、考核、任免、奖惩和决策依据[20] 审计档案管理 - 内部审计人员应将审计证据信息记录在工作底稿中[22] - 内部审计档案销毁需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并董事长签字[22] - 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底稿及相关资料保管期限为五年,其他内部审核报告为十年[22]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解释权属于董事会[2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