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域半导体(02658) - 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工作细则

薪酬委员会组成 - 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5] - 委员由董事长或提名委员会提名,董事会半数以上选举产生[6]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可连选连任[7] 薪酬委员会职责 - 研究制定董监高考核标准、薪酬计划等[2] - 制定薪酬政策、审核管理层薪酬建议等[8] - 提出的薪酬计划不得损害股东利益,董监薪酬计划需经股东大会审议[9] 董监服务合约 - 需股东批准的董监服务合约包括服务超三年等特定合约[10] 薪酬委员会运作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满足特定条件可召开临时会议[16] - 会议通知及材料应于会前三天送达,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可豁免[16] - 会议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其中一名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16] - 会议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赞成和反对票数相等时主席有权多投一票[16] - 会议可通过现场、电话、视像等方式召开[16] - 必要时可邀请公司相关人员及外聘顾问列席,列席人员无表决权[17] 其他规定 - 应公开职权范围,解释角色和权力[11] - 人力资源部为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提供资料等[13] - 公司应为其提供充足资源,必要时可聘请独立中介机构,费用由公司承担[18] - 会议讨论有关委员议案时,当事人应回避[19] - 细则自公司境外上市股份在港交所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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