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域半导体(02658)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提名委员会构成 - 成员不少于三名董事,独立非执行董事应占多数,至少一名成员为不同性别[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4] - 设召集人一名,由董事长或独立非执行董事担任,由董事会任命及罢免[5] 提名委员会任期 - 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5] 提名委员会职责 - 研究拟定选择标准和程序、搜寻物色人选、审核独立性等[8][10] - 对董事会负责,董事候选人提名经董事会审议后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1] 日常办事机构 - 人力资源部作为日常办事机构,负责会议前期准备工作[13] 选任程序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选任需经多道程序[14] 会议相关 - 主席或另一名独立非执行董事须出席年度股东大会并回应股东提问[15]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16] - 会议通知及材料应于会前三天送达全体委员,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可豁免[19]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其中一名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19] - 会议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赞成和反对票数相等时主席有权多投一票[19] - 会议可采用多种方式召开[20] 资源与回避 - 公司应向提名委员会提供充足资源,必要时可聘请中介机构,费用由公司支付[20] - 委员个人或其直系亲属等与议题有利害关系时应披露并回避表决[23] 细则生效与解释 - 细则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境外上市股份在港交所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26] - 细则由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