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新能源(600617) -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选聘流程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需经审计、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决定[2] - 审计委员会等可向董事会提聘请议案[5] - 选聘方式有竞争性谈判等[6] 选聘标准与要求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不高于15%[7] - 审计费用降20%以上公司应说明情况[10] 资料与评价 - 文件资料保存至少10年[10] - 审计委员会选聘下一年度时对现任事务所作评价提建议[11] 变更规定 - 更换事务所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前完成[12] - 审计委员会关注多次变更等情形[14] 披露要求 - 公司在年报披露事务所服务年限、审计费用等信息[15] - 每年披露履职评估和监督职责报告[15] - 变更事务所披露前任情况等[15]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依法律法规和章程执行[17] - 抵触按相关规定执行,由董事会解释[17]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实施[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