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新能源(600617) -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内部审计制度 - 依据多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定[2]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且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5] 内部审计范围 - 涵盖公司经营活动多业务环节[8] 报告提交 - 法务审计部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内部审计工作报告[11][18] - 审计委员会根据内部审计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书面评估意见并向董事会报告[18] 反馈与整改 - 内部审计人员将审计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反馈被审计单位,被审计单位应在10日内提书面反馈意见[12] - 法务审计部建立问题整改台账管理及“销号”制度[15] 责任与监督 - 公司董事会对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7] - 内部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考核、任免、奖惩干部和相关决策的重要依据[16] 报告审议与披露 - 审计委员会起草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提交董事会审议[31] -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年度报告时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形成决议[19] - 公司在年度报告披露时,在符合条件网站披露内部控制评价和审计报告[19] 人员管理 - 公司建立内部审计人员培训、激励与约束机制[21] - 发现内部审计重大问题,公司按制度追究责任[21] - 内部审计人员受打击报复,公司董事会采取保护措施[21] - 公司对内部审计发现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开展责任追究工作[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