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发行与结构 - 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00万股,含内资股1500万股、个人股500万股(含内部职工股100万股)[7] - 1993年9月向境外人投资发行外资股3000万股[7]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1,929,191,776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929,191,776元[11][22] - 人民币普通股1,775,542,689股,占总股本的92.04%;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153,649,087股,占总股本的7.96%[22] 股份限制与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2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2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9]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53]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75]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含4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2人[97]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09]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07] 独立董事相关 - 独立董事需具有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116]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23]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122]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44]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44] - 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符合现金分红条件时优先现金分红[150] 其他规定 - 公司党委每届任期一般为5年,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每届任期和党委相同[86] - 总经理每届任期3年,可连聘连任[138] - 控股股东指持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超50%或表决权足以影响股东会决议的股东[190]
国新能源(600617) -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