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新能源(600617) -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提名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并任召集人[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任命[4] - 任期与董事一致,失董事资格自动失去委员资格[5] 提名委员会职责 - 拟定董事、高管选择标准和程序并提建议[7] 会议相关规定 - 提前三天通知,可开临时会议[14]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过半数通过[16] - 连续两次不出席,董事会可撤销职务[17] 其他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17] - 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21] - 术语无特别说明与《公司章程》含义相同[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