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合纵(300477) - 股东会议事规则
合纵科技合纵科技(SZ:300477)2025-12-04 18:17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特定情形下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3]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时需召开临时股东会[3] - 公司未弥补亏损达股本总额1/3时需召开临时股东会[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需召开临时股东会[4] 提议与通知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董事会应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1]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1] 会议相关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确认后不得变更[16]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时间有明确限制[16] - 选举监票人以出席大会股东总人数过半数同意通过[19] - 每位股东发言次数和时间有限制[22]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3] 投票制度与方案 - 特定情形应采用累积投票制[26] - 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完成派现、送股等具体方案[32] - 公司回购普通股决议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2] 决议与披露 - 股东可在股东会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规决议[33] - 相关方对股东会事项有争议应及时起诉,判决前执行决议[33] - 法院判决或裁定后,公司应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33] - 涉及更正前期事项,公司应及时处理并披露信息[33] 规则说明 - 公告等指在符合条件媒体和交易所网站刊登的信息[36] - 规则术语若无特别说明与《公司章程》含义相同[36] - 规则中“以上”“内”含本数,“过”等不含本数[36] - 规则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抵触时以规定为准[36] - 规则作为《公司章程》附件,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36] - 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