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邮科技(600476) -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2月)
湘邮科技湘邮科技(SH:600476)2025-12-04 18:32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五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至少有一名为专业会计人士[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5]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独立董事成员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5] 审计委员会职责 - 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对受聘外部审计机构的履职及监督职责情况报告[9] - 负责选聘外部审计机构工作并监督其审计工作开展[12] - 按董事会授权制定选聘外部审计机构的政策、流程及相关内部控制制度[12] 审计委员会会议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24] - 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24] - 向董事会提出的审议意见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4] 内部审计部门工作 - 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年度结束后提交内部审计工作报告[11] - 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实施情况和大额资金往来情况检查一次并提交报告[14] - 至少每半年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并报告结果[15] 其他规定 -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等事项需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1] - 公司应在披露年度报告同时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审计报告[17] - 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需审计委员会审议并向董事会提建议[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