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云新材(002297)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3]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两个月内召开[3] 股东会召集与通知 - 独立董事等提议或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7][8][9]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召集股东持股比例决议公告前不得低于10%[10]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15日前通知[13] 股东提案与投票 - 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2]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时间有规定[17] - 超过规定比例部分股份买入后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总数[23] - 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可公开征集投票权[23]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股份比例30%及以上采用累积投票制[23] 其他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4] - 股东会延期或取消,召集人提前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4]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8] - 公司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派现等方案[28] - 股东会回购普通股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28]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规决议[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