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云新材(002297) -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2025年12月)
博云新材博云新材(SZ:002297)2025-12-04 18:32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公司总裁、财务负责人应向审计委员会全面 汇报公司本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第五条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审计委员会应根据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间安 排以及实际情况与负责公司年审的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会计师事务所") 协商确定本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并要求会计师事务所提交书面的 时间安排计划。 1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公司审计委员会决策功能,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确保审 计委员会对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有效监督,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 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相关规定,特制定《审计 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以下简称"工作规程")。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应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中审计委员 会的有关规定,积极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审计、监督 作用,勤勉尽责的开展工作。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形成的决议需提 交董事会审议。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