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四方(603395)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 联交易行为,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 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 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应当定价公允、审议程序合规、信息披露规范。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 (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三)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也不得代理其 他股东行使表决权; (四)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也不得代理其 他董事行使表决权。 第二章 关联交易 第四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指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 与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