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四方(603395)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管理 - 应在内幕信息首次依法公开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向交易所报备档案并提交备忘录[5][10]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应含多方面信息[6] - 发生八类事项时应报送档案信息[8] - 报送涉及特定事项知情人至少包括八类人员[9] - 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秘办理相关事宜[9] - 筹划重大资产重组,首次披露重组事项时报送档案[12] - 档案和备忘录至少保存十年[12] 信息报送与保密 - 严格控制知情人范围,按法规报送信息时登记相关人员[13] - 向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信息未变可视为同一事项登记[14] - 知情人需保密,不得泄露和利用交易[15] - 非知情人不得打听,知悉后受制度约束[15] 违规处罚与制度执行 - 违规行为包括不报、瞒报等[16] - 违规将按情节轻重处罚[15]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19]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解释修订[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