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1999年3月1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9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4] - 公司注册资本为143464.4621万元[8] - 公司发起人为吉林炭素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993年2月28日以固定资产和现金出资认购15018万股[18]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15018万股,面额股每股金额为1元[19]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143464.4621万股,均为普通股[20]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2/3以上通过[20]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特定情形下,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25]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8] - 公司董事等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别股份总数25%,上市1年内及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30]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相关人员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30]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等[36] - 股东对违反规定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可在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39]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就相关人员给公司造成损失事宜请求诉讼[40] - 公司董事会不执行相关规定,股东可要求其30日内执行[30] - 审计与风险管理等收到股东请求后30日内未诉讼,股东可自行起诉[41]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50] - 董事人数不足5人等情形发生时,公司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1] - 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需召开临时股东会[5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需召开临时股东会[56]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或总资产30%等情况需股东会审议[53]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包括4名独立董事及1名职工代表董事,设董事长1名,可设副董事长1名[108] - 应由董事会批准的交易事项中,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但低于50%(购买或出售资产为30%以上但低于50%)[112]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或通讯通知全体董事[122]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主持[122] - 董事会临时会议召开5日前书面或通讯通知全体董事[120]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提取[168] - 除特殊情况,公司每年利润分配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30%[171] - 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最近3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3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73] -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达20%[173]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达80%[173] 其他规定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中报[168]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83] - 公司解聘或者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时,需提前30天事先通知[185] - 公司合并支付的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的,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95] - 公司合并自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或公示系统公告[196]
中钢国际(000928) -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12月4日经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