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四方(603395) -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部审计工作,充分发挥内部审计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国务院国资委《中央 企业内部审计管理暂行办法》《关于深化中央企业内部审计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 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制定本制度。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内部审计工作履行相关监督管理职 责。 第六条 公司党委审议需向董事会报告的重要审计事项。主要职责如下: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内部审计机构对公司及所属全资、控股 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财务收支、经济活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实施独立、 客观的监督、评价与建议,以促进完善治理、实现目标的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子公司。 第二章 内部审计组织机构及人员管理 第四条 公司建立党委、董事会直接领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