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电器(002508) -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5年12月修订)
老板电器老板电器(SZ:002508)2025-12-04 19:16

关联人界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4]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5] 信息报送 - 公司董事等应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系说明[9] 关联交易审议披露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经独董同意后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3] - 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超0.5%,经程序后披露[13] - 与关联人成交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超5%,披露并股东会审议[13] 特殊交易规定 - 未获批关联交易60日内履行批准程序[17] - 为关联人担保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及相关董事同意[17] - 为控股股东等担保需对方提供反担保[18] 协议期限规定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超3年,每3年重新审议披露[20] 利益保护规定 - 控股股东等不得侵占公司利益,公司不得提供资金[22] 文件保管 - 关联交易决策记录等文件保管不少于十年[24] 办法生效 - 本办法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24] 中介聘请 - 重大关联交易应聘请中介评估或审计,可请独董顾问[16] 会议审批 - 非董事会、股东会批准范围的由总经理办公会批准[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