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电器(002508) - 累积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老板电器老板电器(SZ:002508)2025-12-04 19:16

累积投票制规则 - 选举两名或以上董事时,每一股份表决权数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总数为股份数与应选董事数乘积[2] 董事提名 - 现任董事会、1%以上股份股东可提名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4] - 投资者保护机构可请求股东委托其提名独立董事[4] 投票规则 - 选举独董、非独董时,有效选票数分别为股份数乘应选人数,且投向对应候选人[7] - 每位股东所投独董、非独董选票数不超限额[7] 选举方式与当选条件 - 累积投票制选董事实行差额选举,候选人多于拟选人数[8] - 董事当选需得票多且超到会股东表决权总数二分之一[8] 后续处理与细则生效 - 一次未选出符合规定董事,需再次投票,仍不够则两月内再开股东会[9] - 实施细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