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3] 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6] - 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6] 临时提案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1] 通知时间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通知各股东[12] 股权登记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12] 延期取消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若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3] 投票时间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7] 会议记录 - 会议记录应保存不少于十年[22] 表决权限制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股份在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5] 决议通过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26]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6] - 特定重大资产交易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27] 方案实施 - 公司实施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需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完成[28] 决议撤销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程序或内容违法违规的股东会决议[28] 董事会职责 - 董事会负责组织贯彻股东会决议并责成高管实施[31] - 董事会向股东会报告决议事项执行结果[31] 决议披露 - 公司按深交所要求披露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审查内容,董秘具体实施[31] - 股东会决议公告应注明出席股东人数、持股总数及占比等内容[31] - 对股东提案的决议应列明提案股东姓名、持股比例和提案内容[31] - 公司公告股东会决议时应同时公告律师法律意见书[31] 规则生效 - 本规则经股东会批准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33] 规则依据 - 本规则未尽事宜依据《公司法》等执行[33] 规则修改 - 本规则将根据公司发展需要由股东会修改完善[33] 规则解释 -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3]
老板电器(002508)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