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600295) - 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鄂尔多斯鄂尔多斯(SH:600295)2025-12-04 19:32

股份交易限制 - 5%以上股东及董高6个月内违规买卖股票,董事会收回收益[2] - 上市1年内董高所持公司股份不得转让[2] - 离任6个月内董高所持公司股份不得转让[2]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董高不得买卖股票[3] - 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5日董高不得买卖股票[3] 信息申报与披露 - 新任董高任职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信息[4] - 董高股份变动2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报告并公告[8] - 计划转让股份首次卖出前15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8] - 管理人员收到执行通知2个交易日内披露拟处置股份内容[9] 股份转让规定 - 董高任职期间和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不超所持总数25%[6] - 董高所持股份不超1000股可一次性全部转让[6] 其他规定 - 董高因离婚致股份减少,双方共同遵守规定[9] - 董事会秘书管理董高身份及持股数据,季度检查买卖披露[9] - 定期报告发布时董高增持未完成应披露实施情况[9] - 董高违规将被监管部门处罚及公司追责[9]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修订,批准之日起生效[10][11] - 制度日期为2025年12月3日[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