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博通(688168)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安博通安博通(SH:688168)2025-12-04 19:47

关联人定义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人[6]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人[6] 关联交易审议披露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30万元以上交易,经独立董事同意后董事会审议披露[13]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0.1%以上且超300万元交易,按上述流程处理[13] - 与关联人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且超3000万元交易,需证券服务机构报告并股东会审议[13] 关联担保审议 - 董事会审议关联担保需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及出席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14] - 股东会审议为股东等关联方担保议案,由出席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半数以上通过[14] 关联交易其他规定 - 关联交易事项涉及特别决议,股东会经出席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有效[14] - 总经理收到关联交易报告三工作日内召开办公会初步审查[10] - 公司为控股股东等关联方提供担保,关联方应提供反担保[15] - 公司不得为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特定参股公司除外,需非关联董事审议并股东会通过[15][16] - 特定交易按连续12个月累计计算适用规定[15] - 公司可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年度金额,超预计需重新履行程序披露[16] - 达到披露标准关联交易经独立董事同意后董事会审议披露[16]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且过半数通过,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回避[18] - 部分交易可免予按关联交易审议披露[18] 制度相关 - 本制度货币单位为人民币元[20] - 本制度“以上”“以下”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20]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及修改[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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