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博通(688168) - 股东会议事规则
安博通安博通(SH:688168)2025-12-04 19:47

股东会审议担保事项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须股东会审议[5]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股东会审议[5]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须股东会审议[5]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股东会审议[5]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须股东会审议,且应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6] 股东会召开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7]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或章程所定人数2/3、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时,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8] 股东会提案与通知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18]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并公告内容[18]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18] 股东会投票与时间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9]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确认后不得更改[19] 股东会延期或取消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20] 股东会主持与记录 - 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董事推举一名董事主持股东会[25] - 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审计委员会成员推举一名成员主持[25] -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会,由召集人推举代表主持[27] - 股东会会议记录需保存不少于10年[30] 股东会决议通过标准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31]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31] 股东投票权征集与关联交易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32] - 关联股东表决关联交易时应回避,其所代表股份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33] 董事选举 - 董事候选人由持有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以上股东或董事会提名[34] - 提名董事候选人临时提案应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书面提出[35]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股份比例超30%选举董事应实行累积投票制[35] - 累积投票制下每位股东投票候选人数量不能超拟选董事人数[36] - 当选董事最低得票数须超出席股东所持股份总数半数[36] 董事会审查交易 - 交易涉及金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过100万元;交易标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过100万元,董事会需特别处理[44] 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交易 - 公司发生特定交易(对外担保除外),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六种情况,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股东会审议[44][46] - 公司购买、出售资产交易,涉及资产总额或者成交金额连续12个月内累计计算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除披露并按相关规定审计或评估外,还应提交股东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7] 关联交易处理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成交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交易(提供担保除外),由董事会审议并及时披露[47] - 日常经营相关关联交易可免于审计或评估[49]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合理,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需其提供反担保[49] - 公司应审慎向关联方提供财务资助或委托理财,按发生额连续12个月累计计算适用相关规定[49] - 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交易按连续12个月累计计算适用相关规定[49] 规则相关 - 国家法律等修改、《公司章程》修改或股东会决定时公司应及时召开股东会修改本规则[51] - 本规则未尽事宜依相关规定执行,冲突时以有效规定为准[54] - 本规则“以上”“内”含本数,“过”“低于”“多于”不含本数[54] - 本规则为《公司章程》附件,由董事会拟定、股东会审议批准,修改亦同[54] - 本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54] -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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