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博通(688168) - 子公司管理制度
子公司定义 - 持股50%以上或持股50%以下但能决定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组成或实际控制的公司为合资子公司[2] 会议管理 - 合资子公司重大会议通知和议题提前五日报母公司董秘并抄送证券部门[7] - 合资子公司决议及纪要一个工作日内抄送母公司证券部门,月底寄原件至董秘办存档[8] 权限规定 - 子公司重大事项权限按《公司章程》,超权限经母公司审议批准[7] - 子公司经营规划服从母公司战略[10] - 子公司非日常资产交易按母公司审批权限规定[10] - 子公司未经批准不得对外担保、抵押及资助[10] 财务要求 - 子公司执行母公司会计政策并及时报送报告[15] - 子公司报表接受母公司委托审计[17] - 合资子公司控制与关联方往来[17] 人事管理 - 子公司招聘和离职按自身规定办理[22] - 子公司薪资结合当地同行业水平制定[22] 经营考核 - 母公司下达子公司年度目标,可签责任书并考核[24] - 子公司违规处分相关人员[24] 审计监督 - 母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对子公司内部审计[26] - 内审部负责子公司审计,子公司配合[26] - 子公司高管调离进行离任审计[26] - 子公司执行母公司审计意见和决定[26] 制度生效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解释修订[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