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林生物(000403)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派林生物派林生物(SZ:000403)2025-12-04 20:32

委员会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三名是独立董事[4] 委员产生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4] 任期规定 - 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一致,届满可连选连任[4] 人数要求 - 人数少于规定人数三分之二或独立董事未超半数,董事会应尽快选举新委员[4] 方案拟订 - 拟订薪酬方案考虑法规、行业、地域、经营状况[7] 会议召集 - 三分之一以上董事、主任委员或两名以上委员联名可要求召开临时会议并提提案[9] 会议通知 - 通知会前二日发出,紧急情况可口头通知[9] 会议召开 - 三分之二以上(含)委员出席方可召开[9] 决议通过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有效[10] 记录保存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10年[11] 细则执行 - 细则未尽事宜按法规和章程执行,抵触时修订报董事会审议[13] 细则制定 - 细则由董事会制订、解释,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