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林生物(000403) - 股东会议事规则
派林生物派林生物(SZ:000403)2025-12-04 20:32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6]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时应在2个月内召开[6] 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9][1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0] 临时提案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4] 通知与登记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16]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与网络投票开始日至少间隔2个交易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16] 延期与取消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6] 投票时间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8] 会议报告 - 年度股东会上董事会需就过去1年工作向股东会报告,独立董事也应述职[20] 投票制度 - 上市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以上,或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时应采用累积投票制[22] 记录与实施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6]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26] 回购决议 - 公司以减少注册资本为目的回购普通股等,股东会就回购普通股作出决议,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26] 决议撤销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法违规或决议内容违反章程的股东会决议[27] 规则说明 - 本规则所称公告等是指在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和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公布有关信息披露内容[30] - 本规则所称“以上”“内”含本数,“过”“低于”“多于”不含本数[30] -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0] - 本规则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执行[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