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策橡胶(603049) - 中策橡胶: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制定及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中策橡胶中策橡胶(SH:603049)2025-12-05 16:30

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公司拟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其职权[1] - 现任监事将在股东会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后自动解除职务[2] - 拟修订《公司章程》,删除监事会相关表述并修改为审计委员会相关表述[3][4][9] - 修订事项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授权办理备案等事宜,修订后全文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4] 公司治理制度修订 - 为完善治理结构,拟制定、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3项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其余已通过董事会会议审议[5][6]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股东相关权益规定中,监事会表述改为审计委员会[9] 股东会与董事会职权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10] - 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其他职权一般不得授权代行[10]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公司制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10] 董事会组成与任期 - 修订后董事会由十四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五人,职工代表董事一人,修订前为十二名董事,独立董事四人[11]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11] - 董事任期均为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会解除职务[11] 交易审议规则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标的资产净额、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净资产一定比例及绝对金额达到标准时,应提交董事会审议[11][12] - 交易产生利润、标的相关营业收入、净利润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或营业收入一定比例及绝对金额达到标准时,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12] - 受赠现金资产等无对价支付无义务交易可免董事会、股东会审议程序[12] - 与关联自然人、法人、关联人交易金额达到一定标准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发生“财务资助”交易等有相应审议程序[13] - 对同一非全资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5000万元需提交董事会审议[14] 审计委员会设置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三名,其中独立董事二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