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程修订 - 拟将“股东大会”改为“股东会”,不再设置监事会[2] - 董事长辞任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需30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2][3] -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活动,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有过错可追偿[3] - 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债务担责,章程具法律约束力[3] - 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等[3] - 同类别股份权利、发行条件和价格相同,面额股每股面值1元[3] 股份与股东 - 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资助累计不超已发行股本10%,董事会决议需2/3以上董事通过[4]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25%,上市1年内及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4]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3%以上股份股东可查会计账簿、凭证[5] - 股东对决议有异议可请求法院认定无效或撤销[5] - 发起人及公开发行前股份上市1年内不得转让[4] - 公司增加资本方式多样,股份依法转让,不接受本公司股份作质权标的[4] - 股东查阅复制材料需遵守规定并提供证明[5]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1%以上股份股东特定情形可诉讼[6] - 5%以上表决权股东质押股份需书面报告[7] - 股东滥用权利需担责,控股股东等应维护公司利益[6][7] 会议相关 - 股东会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30%总资产事项[8] - 担保总额达或超净资产50%、总资产30%等情况需审议[8][9] - 1年内担保超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14] - 董事人数不足6人、未弥补亏损达1/3等需召开临时股东会[8][9] - 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10] - 3%以上股份股东可提提案,1%以上可提临时提案[11] - 股东会通知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11] - 股东会网络投票时间规定[11] - 股东大会或股东会延期取消需提前公告[12]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10年,年度股东会董事会和独立董事需报告[13] - 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事项[13] - 股权登记日在册股东或代理人有权出席并表决,会议由董事长主持[12] - 公司制定股东会议事规则,由董事会拟定,股东会批准[13] 董事相关 - 董事任职限制条件,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16] - 公司与董事签聘任合同,明确权利义务等[16] - 股东会选举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15] - 兼任高管与职工代表董事总计不超董事总数1/2[17] - 董事会2个交易日内披露董事辞职情况,董事忠实义务1年内有效[18]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18] -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长有资金运作权限[19]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提前10日通知[19]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19] - 关联董事无表决权,董事会决议需无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20] - 董事会决议表决方式及会议记录保管期限[20] - 独立董事任职条件及限制,连任不超六年[20][22] 其他 - 公司会计年度采用日历年制,需按时报送披露报告[27][28] - 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决议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28] - 公司分配利润提取10%法定公积金,特定情况可不分配[28]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留存规定[28][29]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29]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需通知债权人并公告,债权人可要求清偿或担保[30] - 10%以上表决权股东可请求解散经营管理严重困难公司[31] - 公司解散需清算,清算组通知债权人并公告[31][32] - 控股股东定义[32][33] - 章程2023年6月9日施行,2021年8月3日章程废止[33] - 公告日期为2025年12月5日[34]
*ST中基(000972) -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