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城矿业(000688) -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董事会秘书制度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于2025年12月5日获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1] 聘任解聘 - 公司应在新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上或原任董事会秘书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董事会秘书[4] - 董事会秘书被解聘时,公司应及时向交易所报告并说明原因[7] - 董事会秘书出现特定情形,公司应自相关事实发生之日起一个月内将其解聘[7] - 公司应在原任董事会秘书离任后三个月内正式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8] - 董事会秘书空缺超过三个月,董事长代行职责并在六个月内完成聘任工作[8] 职责范围 - 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信息披露管理事务[10] - 董事会秘书应协助董事会加强公司治理机制建设[13] - 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13] - 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权管理事务[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