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国泰(002091) - 公司信用类债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12月)
募集资金管理 - 公司规范募集资金使用管理,提高效率保护投资者权益[2] - 资金存专项账户,按规定存放[5] - 到账前签专户三方监管协议[6] 资金使用规则 - 专款专用,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等[8] - 闲置资金经批准可现金管理[8] - 闲置公司债券资金可临时补流,单次不超12个月[9] 用途变更程序 - 公司债券改变用途应履行变更程序[11] - 债务融资工具变更用途应及时披露并按约定履行程序[11] 财务管理 - 财务部建台账,使用时分级审批[12] 生效规则 - 办法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生效,修改亦同[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