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国泰(002091)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2月)
江苏国泰江苏国泰(SZ:002091)2025-12-05 16:46

组织架构 - 公司在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并担任召集人,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5] - 监察审计部设负责人一名,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任免[6] 工作汇报 - 监察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每年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8] - 监察审计部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结束后两个月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11] 工作检查 - 监察审计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实施情况和大额资金往来情况进行检查并出具报告[9] - 监察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审计一次[15] 其他工作 - 内部审计涵盖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业务环节[14] - 监察审计部至少每年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7] - 监察审计部在业绩快报对外披露前对其进行审计[16] - 审计工作程序包括编制计划、安排项目等多步骤[18] - 监察审计部需在三个月内将审计报告及相关资料整理归档[18] - 审计委员会应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 奖惩制度 - 对有突出贡献的内部审计人员给予奖励[22] - 对妨碍审计工作的人员给予处分和处罚[23] 制度相关 -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并由其负责解释修订[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