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国泰(002091)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
江苏国泰江苏国泰(SZ:002091)2025-12-05 16:46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4名为独立董事,设董事长1名[2] 会议召开规则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9]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9] - 定期会议提前10日、临时会议提前3日书面通知,紧急情况可口头通知[12] - 董事长自接到临时会议提议后十日内召集并主持会议[10] 会议举行条件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7] - 董事回避表决时,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举行会议[25] 审议事项标准 - 非关联交易涉及资产总额等指标占公司相应指标10%以上且满足一定金额标准需审议[5]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等交易需审议[7] - 公司董事会年度累计对外捐赠资金总额超200万元但不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7] 通知变更要求 - 董事会定期会议通知变更需在原定会议召开日前三日发出书面通知,临时会议需全体与会董事认可[13] 档案保存期限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十年以上[31] 决议形成规则 - 董事会审议通过提案须超全体董事半数投赞成票[24] - 董事回避表决时决议须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不足三人应提交股东会审议[25] 表决相关规则 - 1/2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提案问题时可要求暂缓表决[27] - 董事会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两名以上董事要求无记名投票则采用该方式[22] - 董事表决意向分同意等,未选或多选等视为弃权[22] 表决结果通知 - 现场开会主持人当场宣布表决结果,其他情况董事会秘书在规定表决时限结束后下一工作日之前通知结果[23] 会议记录要求 - 董事会秘书安排人员记录会议相关内容[29] - 与会董事对会议记录和决议记录签字确认,有不同意见可书面说明[30] 决议落实检查 - 董事长督促落实董事会决议,检查实施情况并在后续会议通报[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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