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董事会成员中应有三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5]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公司前十名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7] - 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7] 各委员会任职要求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且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任召集人[5]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6] 独立董事选举与任期 - 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0]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14] 独立董事履职与解职 - 提前解除独立董事职务,公司应披露理由和依据[14] - 独立董事因特定情形辞职或被解职致比例不符规定,公司应60日内完成补选[14] - 独立董事辞职致比例不符规定,应履职至新任独立董事产生,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6] 职权行使与会议规定 - 独立董事行使第十八条第一项至第三项所列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9] - 审计委员会事项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5] - 审计委员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7]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27]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且不委托他人出席,董事会应在三十日内提议召开股东会解除其职务[21] 工作时间与资料保存 - 独立董事每年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29] -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及公司向其提供的资料应至少保存十年[30] 信息披露与报告 -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出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31] 公司保障与支持 - 公司应保证独立董事知情权,及时提供材料信息并通报运营情况[33] - 董事会审议重大复杂事项前可组织独立董事参与研究论证[33] - 公司应及时向独立董事发董事会会议通知并提供资料,保存会议资料至少十年[34] - 2名或以上独立董事认为会议资料问题可联名要求延期会议,董事会应采纳[34] - 公司应提供独立董事履职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34] - 独立董事行使职权时公司人员应配合,阻碍时可向相关方报告[36] - 独立董事聘请中介等费用由公司承担[37] 津贴与保险 - 公司给予独立董事适当津贴,标准经股东会审议并在年报披露[38] - 公司可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39]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40]
金冠股份(300510) - 金冠股份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12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