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冠股份(300510) - 金冠股份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12修订)
金冠股份金冠股份(SZ:300510)2025-12-05 16:46

股东会 - 公司每年举行一次年度股东会和不定期的临时股东会[13] 投资者关系管理 - 目的是促进公司与投资者良性关系、建立稳定优质投资者基础等[3] - 原则有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诚实守信原则[5] - 工作对象包括投资者、证券分析人员、媒体及相关机构[6] 沟通 - 与投资者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法定信息披露内容等[7] - 沟通方式有公司公告、召开股东会、各种推介会等[10] 信息披露与管理 - 公司可自愿披露信息,但要遵循相关原则和义务[24] - 不得向分析师或基金经理提供未正式披露的重大信息[35] - 可在适当时候选新闻媒体发布信息,避免披露未公开重大信息[39] 应急与决策 - 应建立危机处理应急机制应对重大诉讼、经营亏损等危机[25] - 董事会是决策机构,董事长为第一负责人,董秘为直接负责人[28] 人员与时间 - 从事人员需具备品行、知识、沟通等素质和技能[31]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三十日内应尽量避免进行投资者关系活动[33] 其他 - 应在网站开设投资者关系专栏,接受问题建议,更新内容[14] - 可在定期报告结束后举行业绩说明会或进行一对一沟通[16] - 设专人负责接待投资者、媒体记者等来访[23] - 必要时可聘请投资者关系顾问,注意避免利益冲突[41] - 应尽量以现金支付投资者关系顾问报酬[43]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由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45][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