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冠股份(300510) - 金冠股份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12修订)
金冠股份金冠股份(SZ:300510)2025-12-05 16:46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 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 理。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 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的境内上市股 份及其衍生品种。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 其信用账户内的公司股份。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悉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内幕交 易、操纵市场等禁止行为的规定,不得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