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比不得低于三分之一,设3名,至少含1名会计专业人士[2] 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独立董事候选人最近36个月内不能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处罚或被立案调查,不能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7] -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需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等条件之一[7] - 独立董事候选人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8]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前10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2]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2] 提名与选举 - 公司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5] - 依法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公开请求股东委托其代为行使提名独立董事的权利[15] - 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应实行累积投票制,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披露[20] 任期与履职 - 独立董事任期不得超过六年,连续任职满六年,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22] - 独立董事每年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9][33] - 独立董事应每年对独立性情况自查并提交董事会,董事会每年进行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与年报同时披露[13] 补选与解聘 - 独立董事因特定情形导致比例不符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应自事实发生之日起60日内完成补选[23][25]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在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大会解除其职务[27] 职权行使 - 独立董事行使独立聘请中介等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27] - 独立董事对董事会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应说明理由等,公司披露决议时应同时披露异议意见[28] - 特定事项如关联交易等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9] 资料与信息 - 公司应在发布选举独立董事股东会通知公告时报送相关声明、承诺和履历表等材料[18] - 证券交易所审查有异议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不得提交股东会选举[17][20] - 公司应不迟于规定期限向独立董事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并提供资料,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原则上应不迟于召开前三日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且会议资料需保存至少十年[36][37] -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及公司向其提供的资料应至少保存十年[34] 其他规定 - 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可辞职,若导致比例不符等应履职至新任产生[25] - 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认为会议材料不完整等可书面提出延期开会或审议,董事会应采纳[37] - 公司应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保障其知情权[36] - 公司应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其他职权所需费用[38] - 公司应健全独立董事与中小股东的沟通机制[38] - 公司可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39] - 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方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在公司年度报告中披露[39] -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应在公司发出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33]
*ST中基(000972) - 中基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