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中基(000972) - 中基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中基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基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拔聘用机制,优化董事会组成, 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以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 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并制定 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 工作机构,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本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 理、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总经理助理。 第二章 成员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应占多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 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 1 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 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