磁谷科技(688448)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磁谷科技磁谷科技(SH:688448)2025-12-05 17:16

制度制定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以规范治理和沟通[2] 工作对象与内容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对象包括投资者、分析师、媒体等[5] -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经营管理等多方面[5] 工作开展方式 - 公司通过多渠道多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6] 沟通渠道设置 - 公司需设立投资者联系电话、传真和电子邮箱[9] - 公司应在官网开设投资者关系专栏[10] 会议要求 - 特定情形下公司需召开投资者说明会[8] - 年度报告披露后公司应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9] 管理职责 -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由董事长负责,董事会决策[11][12]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实施负责人[12] 人员要求 - 从事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人员需具备良好品行等素质并了解公司及行业情况[15] - 公司应组织董监高和相关人员进行投资者关系管理知识培训[15] - 未经授权和培训,公司人员不得在活动中代表公司发言[15] 合规要求 - 公司及其相关人员在活动中不得透露未公开重大信息等违规情形[15] 档案管理 - 公司应建立健全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16] - 公司可创建数据库并以电子或纸质形式存档[17] - 公司开展活动应记录情况和内容并记入档案[17] 制度细则 - 本制度中“以上”“以下”含本数,“以外”不含本数[19] -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执行[19] - 本制度由董事会制订和解释,修订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