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研高纳(300034) - 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钢研高纳钢研高纳(SZ:300034)2025-12-05 17:17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09年12月25日在深交所上市,首次发行3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5] - 公司注册资本为79,696.1563万元[6] - 截至章程生效日,公司股份总数为796,961,563股,全部为普通股[12] 股东与股份 - 公司设立时,钢铁研究总院持股66%,深圳市东金新材料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20%等[12] - 公司收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等情形,合计持股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并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19]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公司股份总数25%[21] 股东会相关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10日内反馈[42] - 年度股东会提前20日通知,临时股东会提前15日通知[47]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7]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董事一名,外部董事应占二分之一以上,含不少于三分之一独立董事[79]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十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81]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十日内召集[85]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11] - 公司采用现金、股票或两者结合方式分配股利,优先现金分红[112] - 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方可提交股东会审议[115] 其他 - 公司党委每届任期一般为五年,纪委任期相同[65]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报送年报,六个月结束后两个月报送半年报,三个月和九个月报结束后一个月报送季报[109] - 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由股东会决定,聘期一年可续聘,审计费用也由股东会决定[123][124][129]